黄埔区引进人才入户指南(学历入户)实际使用记录
完整入户流程
申请
->领取入户卡
->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
->原籍户口迁出
->落户
办理流程
个人网上填报
->用人单位确认提交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审
->预约(按审批意见要求)
->提交纸质资料
->区人社局审核
->网上公示
->公示无异议打印批复
->核发入户卡
。
引进人才入户申办指南
一、个人网上填报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登录选择 人才引进申报系统
二、用人单位确认提交
用人单位如未开通法人单位权限请广州人才入户申请法人单位管理员权限操作指南开通;
黄埔区用人单位向“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0005)”提交审批;
三、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预审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上预审申请人资料。
若“审批结果”为“同意”,申请人请登录预约网址预约提交资料时间,预约成功后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申办资料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到
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
递交纸质资料现场初审。若“审批结果”为“退案”,可致电
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心
咨询了解退案原因。
咨询电话:020-82012125
四、 预约及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审批结果”为 “同意” 的,申请人请登录预约网址预约提交资料时间,
预约成功后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申办资料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到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资料现场初审。
- 初审资料清单
-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申办资料所有原件及复印件
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表
(原件需要正反面打印, 需要盖章,签字)
主迁人的户口簿首页加个人页
(复印件)
落户地址材料
(复印件)
毕业证书
、学历认证资料
、学位证书
、学位认证资料
(复印件)
- 如有配偶随迁:
结婚证一份
、配偶户口簿首页加个人页
(复印件)
- 如有小孩随迁:
小孩户口簿首页加个人页
、出生证
(复印件)
五、 审核、公示、打印批复
区人社局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及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通过的予以退案并告知理由。公示无异议,打印批复。
六、 领取入户卡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放 《广州市入户信息卡》 和批复。
申请人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或注意EMS邮件查收。(取决于你提交资料选择的接收方式)
领取入户卡后,需到公安局进行落户
七、 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入户复核)
拿到入户卡后微信搜索微信公众号
广州公安
->关注
->办事大厅
->户政业务
->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
->入户核准
->是
->是
->人才引进类人员
->工作调动、招聘、招录
->迁入个人房产地址/否
->迁入单位集体户/否
->预约办理
->填写身份信息
->选区级
->预约时间
现场审核通过会给准迁证或不通过不给(所有原件不得涂改)
- 所需资料:
入户信息卡
户口本
结婚证
出生证明
迁入人名下不动产证明
注意: 需要不动产证明; 关注 "广州不动产登记"
, 查询并且截图即可.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办证中心
地址
: 广州 黄埔区 港湾路83号一层电话
: 020-82286220
八、 原籍户口迁出
本省直接网签/外省带准迁证回老家办理迁出或寄回找人代办(如果委托代办就打电话问老家乡镇派出所户籍科要准备什么资料和人,不知道电话就打区县114查询
- 办理资料:
准予迁入证明
户口本
结婚证
出生证明
人社局入户批复
九、 落户
广州政务服务网 - 入户登记
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老家迁出后
→与需要随迁的家属先拍身份证照拿上回执再前往
落户乡镇街道派出所上户口
→户口本现场会办好的/身份证制作一个月内需要回家坐等
- 办理资料:
-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 户口迁移证
- 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 居民身份证
- 关系证明(结婚证, 出生证)
- 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 户口簿
- 身份证回执
受理时间/地点/电话
领取入户卡
受理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1楼2-3号窗受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
: 020-82012125
领取准迁证
黄埔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港湾路办证点
受理地点
: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办证中心港湾路83号一层受理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双休日首日及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首日8:30-12:00、14:00-17:30咨询电话
: 020-82286220
将于2019年12月1日整合, 统一进驻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2楼A区
黄埔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香雪三路办证点
受理地点
: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受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45-11:45 下午13:30-16:45咨询电话
: 020-83112265
落户
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受理地点
: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办证中心港湾路83号二层受理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双休日首日及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首日8:30-12:00、14:00-17:30咨询电话
: 020-82286220
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
受理地点
: 迁入街道所属派出所(鱼珠派出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鱼珠直街16号)受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
: 020-82270217
准备资料
户口本
办理人身份证
;随迁人员身份证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结婚证
;毕业证
;学位证
;学历认证资料
;学位认证资料
;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需要签名)
人才引进申办系统申报表
附件上传说明
户口簿
(需要上传主页,有详细地址信息和登记机关盖章页)本人学历证书
本人学历鉴定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本人学位证书
本人学位鉴定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落户地址材料
(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需要手写签名))结婚证/离婚证
(协议书/民事调解、判决书)配偶身份证
(随迁)配偶户口簿
(随迁)子女户口簿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随迁)